比較項目 九年一貫資訊教育重大議題課程綱要 十二年國教資訊科技課程綱要
規劃理念
  • 以培養國民資訊科技基本知識與技能為主要目標。
  • 學習重點之規畫以如何利用資訊科技解決問題為主。
  • 以培養學生運算思維與問題解決、合作共創、溝通表達與正確資訊科技使用態度為主要目標。
  • 學習重點之規畫以如何透過資訊科技之學習培養高階思考技能與態度為主。
課程目標

資訊教育課程目標:

  • 導引學生瞭解資訊與網路科技與日常生活的關係。

  • 培養學生使用資訊與網路科技的基本知識與技能。

  • 增進學生利用各種資訊與網路科技技能,進行資料的搜尋、處理、分析、展示與溝通的能力。

  • 培養學生運用資訊科技進行邏輯思維的習慣,以有效解決日常生活與學習的問題。

  • 導引學生瞭解資訊倫理、資訊安全及資訊相關法律等相關議題。

  • 培養學生使用資訊與網路科技的正確態度,應用資訊科技提升人文關懷,增進合作、主動學習的能力。

 

資訊科技課程目標:

  • 具備運用運算工具之思維能力,藉以分析問題、發展解題方法,並進行有效的決策。

  • 培養利用資訊科技與他人合作並進行創作的能力。

  • 培養利用資訊科技表達想法並與他人溝通的能力。

  • 建立康健、合理與合法的資訊科技使用態度與習慣,並樂於探索資訊科技。

 

授課時數
  • 無明確規範之必修學分數。
  • 科技領域每週有二節課,資訊學期每週一節課,生活科技亦同。
  • 建議依學期開設,採生活科技與資訊科技上下學期對開,每週連排二節課。
課程內容
  • 重視資訊科技基本概念之理解與操作技能之培養。
  • 著重於培養學生使用資訊科技工具解決問題之能力。

 

  • 著重於培養學生以運算思維解決問題之能力。
  • 著重於培養學生以資訊科技進行溝通表達、合作及創作之能力。

 

學習領域
  • 列為重大議題,未納入學習領域。
  • 與「生活科技」合併為科技領域。
與高中階段的銜接性
  • 著重於培養學生使用資訊科技工具解決問題之能力。
  • 著重於培養學生以資訊科技進行溝通表達、合作及創作之能力。